协会官方微信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2021年 第二批团体
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6-22     来源:电工分会

      根据《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征集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2021年第二批团体标准项目,预计于2021年7月中旬立项。现将有关征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团体标准的具体条件

1、项目选题应以电工仪器仪表及电磁测量领域发展迫切需要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的技术标准为方向,紧密结合专业,兼顾前瞻性和实用性,提倡和相关方向的国际标准接轨。需注意避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重复。优先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技术,如:导轨表/CT表、能源控制器、蓝牙断路器、低压配电台区技术、NQI云平台相关、家庭智慧用能、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型用能设备、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综合能效、车联网平台充电、5G、HPLC、高速微功率无线的通信新技术、客户储能应用等。优先制定市场急需而又空白的标准,鼓励成套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后,对贴近市场需求、符合当前技术发展方向、成熟的团体标准直接推荐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采标。

2、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制订标准相关的研究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个。

3、标准主编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熟悉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标准主编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技术工作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

4、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单位(或个人)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经费、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给费用、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标准编制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5、申请拟定团体标准需拥护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章程》、遵守分会规定、自觉履行义务,并能够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申报方法

请符合以上条件,并有一定能力制定团体标准意向的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盖章(附表),于6月30日前报送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2469号    

编:150028

联系单位: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电工仪器仪表分会秘书处

人:王宏博(13945107398,微信同号)

  话:0451-87186030    

箱:hbsxhmsc@163.com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   京ICP备13023518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380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6号1号楼6层   |   邮编:100037   |   电话:010-68596456 / 68596458
战略合作伙伴、技术支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经网(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