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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23-5-26     来源:新华社    编辑:经纬    审核:衡格格

       七、推动国家水网高质量发展

       统筹规划国家骨干网和省市县水网建设,坚持高标准、高水平,推动水网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智慧发展、融合发展,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安全发展

       提升水安全保障标准。高标准建设国家水网工程,对已建工程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水网整体安全性。针对气候变化影响和防洪安全保障需求,复核流域区域防洪能力,分析洪涝灾害风险,优化防洪区划,对沿河城镇级别、人口规模等保护对象重要性提升或新增防洪任务的河段,合理提高防洪安全保障标准和防洪工程标准。以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为核心,有效应对特大干旱、水污染等供水风险,提升城乡供水安全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快制定修订水网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与水安全保障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在推进工程建设时同步配套完善监测计量设施。

       加强水安全风险防控。以水资源、防洪、水生态等风险防控为重点,健全国家水网工程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识别,建立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全链条管控机制,确保水网工程运行安全。加强水网统一调度和水工程联合调度,发挥水网运行整体效能,增强系统安全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制定水网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风险应急预案,防范化解突发水安全事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推动绿色发展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国家水网建设要充分考虑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建设节水高效水网工程。对水资源超载区水网建设,要加强需求侧管理,大力推动各领域节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合理规划建设引调水工程,增加水源补给,退减挤占的河道生态水量,压减地下水超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对水资源尚有开发潜力地区水网建设,要充分考虑河流水系、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等因素,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调入区与调出区,统筹相关区域用水需求,合理确定可调出水量,为构建水网提供水源支撑。

       建设生态水网工程。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国家水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优化水网工程布局和建设方案,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水网工程建设应尽量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压覆重要矿床。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引调水、调蓄水源等水网工程建设,注重生态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采取生态友好型建设方案、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因地制宜对已建水网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深入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及绿色转型升级,建设绿色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强水网生态调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推动健全流域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工程建设中注重保护、传承、弘扬优秀水文化。

       (三)加快智慧发展

       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深化国家水网工程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融合,推动水网工程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自然地理、干支流水系、水利工程、经济社会信息为主要内容,建设数字孪生水网,加快构建映射物理水流过程及其响应过程的数字化场景,提升水网工程数字化水平,实现物理水网与数字水网间动态实时信息交互和深度融合。推进水网工程与相关行业数字化平台衔接,实现信息共享。

       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国家水网调度中心、大数据中心及流域分中心建设,构建国家水网调度指挥体系。通过智慧化模拟,支撑水网全要素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模拟分析,提供智慧化决策支持,提高水网防洪、供水、生态等综合调度管理水平。

       完善水网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已有监测站网,加快重要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中小河流监测站网优化与建设,加强水文水资源、取排水、河湖空间、水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水工程安全等监测,全面提升水网监测感知能力。推动新一代通信技术、高分遥感卫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应用,提高监测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全覆盖、高精度、多维度、保安全的水网监测体系。

       (四)统筹融合发展

       加强国家骨干网和省级水网互联互通。统筹国家、区域水安全保障需求,加强国家骨干网和省级水网的衔接和互联互通,做好省级水网规划建设,发挥水网工程整体效益。北方缺水地区依托跨流域调水骨干工程,建设完善省级水网,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供水保障程度,逐步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加强洪水资源化利用。南方丰水地区通过水网工程,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统筹调配水资源,增强河湖水动力。

       有序推进省市县水网协同融合。依托国家骨干网和省级水网,优化市县河湖水系布局,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防洪排涝和水资源调配“最后一公里”,提升城乡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水系连通,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推进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完善灌排体系,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提高农村水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水网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国家水网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在粮食主产区及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现代化大型灌区,提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提高灌区输配水效率。推进水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发展,加强国家水网与水电基地协同融合。推进水网与能源产业布局融合发展,在强化节水基础上,根据水资源承载条件,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规划水网建设,保障重要能源基地合理用水需求。推进水网与航运融合发展,加强水网与水运通道统筹,结合流域综合规划,科学论证和有序推进内河航运发展。巩固长江黄金水道、珠江、大运河黄河以南段等航运主通道,加强江汉运河、江淮运河等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平陆运河建设。

       (五)完善体制机制

       创新水网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投建运营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对国家骨干网建设,由中央或省级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对省市县水网建设,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优势的水管单位、供水公司、投融资平台等,组建水网建设运营实体。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符合条件的水网项目建设运营。

       健全水网良性运行机制。完善国家水网调度运行机制,提高水网运行效率和效益。研究建立水网运行调度管理等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化管理水平。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规范明晰用水权,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制度。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供水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健全水网工程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积极推进管养分离,促进管理专业化、标准化。深化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集中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国家水网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调动各级干部建设国家水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国家水网总体设计和组织保障,完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通盘考虑、分区施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等,科学有序推动各级水网工程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创新省级水网建设推进机制,开展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深化水网工程前期论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布局和方案,力争实现水网综合效益最大化。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将国家水网重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滚动实施。“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一批规划依据充分、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地方建设积极性高的国家水网重大工程。

       (三)加强政策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完善立项审批、资金投入、用地用海、生态环境等配套政策,积极支持国家水网工程规划建设。加强水网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将国家水网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中央投资对国家水网工程建设予以支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对有发电、供水等经营收益的水库和引调水工程,探索和规范推行项目法人招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工程建设运营。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资产。

       (四)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国家水网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运用系统论、网络技术等理论方法,提高水网统筹规划、系统设计、建设施工、联合调度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水平。加强国家水网科研能力建设,依托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建立国家水网科研基地。吸纳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使用实用技术。加快水网建设相关领域科技人才培养和实践锻炼,培育领军人物和专业化科研技术创新团队,为国家水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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