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是:CHINA INSTRUMENT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简称"CIMA"。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仪器仪表制造企业为主体,吸收与仪器仪表制造及应用有关的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和社团等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组织,是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积极为会员单位服务、为用户服务、为政府服务为核心,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部门和会员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以及会员单位内部之间的信息、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和全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接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代管。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二)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收集、整理、分析会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国内外本行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市场信息,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四)经政府部门同意,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五)组织展览会、展销会等;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六)创办刊物,建立网站,开展咨询,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七)组织本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八)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九)组织人才、技术、经营管理、职业培训; (十)反映会员单位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服务; (十一)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十二)承办政府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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