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业务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环境科技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分支机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设立分支机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自成立至今,已由单一的环境监测设备提供商发展成为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业务内容涵盖环境咨询、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信息化、环境大数据、环境检测服务、环境运维服务、工业过程分析等多个板块。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便于业务板块独立核算,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环境科技公司”,主要负责环境监测板块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