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5大部委联合发布2014 第23号公告。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公告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和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96家技术中心和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等6家分中心为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2014年12月26日,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5大部委联合发布2014 第23号公告。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公告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和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96家技术中心和中铁四局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等6家分中心为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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