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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6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为会员服务的工作质量,深入拓展行业服务领域,以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开展的需要,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新的会费交纳标准。


会费标准


  

 

会费(元/年)

会员单位

2000

理事单位

5000

副理事长单位

20000

理事长单位

50000

    以上会费交纳标准,已于20151013日经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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