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华中师范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红外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据悉,此次采购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原位漫反射红外光谱仪、气体分析质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与约耗资157万元(人民币),且表明此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此外,为保证采购设备质量,华中师范大学对投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执照需在有效期);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销售代理商须提供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在本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
还应具有相应的产品供应和安装、培训能力;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近3年至少两个以上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原件;进口设备要求开出信用证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设备/服务名称 |
数量 |
质保及服务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 |
1 |
仪器设备免费保修1年,中远红外光源保修5年、干涉仪保修5年、激光器保修5年 |
人民币46万元 |
2 |
原位漫反射红外光谱仪 |
1 |
仪器设备免费保修1年,中远红外光源保修5年、干涉仪保修5年、激光器保修5年 |
人民币28万元 |
3 |
气体分析质谱仪 |
1 |
进口部件1年质保,国产部件3年质保 |
人民币30万元 |
(原标题:华中师范大学红外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