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公布决定,取消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身份证明、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伤登记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时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等。
人社部近日公布决定,取消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身份证明、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伤登记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登记时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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