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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
最大残留限量》

发布时间:2019-11-5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

日前,农业农村部等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4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加强利好食品检测服务市场空间释放,或将带动农兽药分析仪等食品检测仪器及耗材需求。

此次发布的标准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如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这也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包括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轨。另外,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

新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使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与此同时,此次发布的标准或将利好食品检测服务市场空间释放,或将带动农药残留分析仪等食品检测仪器仪表及耗材的需求,继而也为此后在抽检工作中的兽药残留检测提供了设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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