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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75亿元增长10%

发布时间:2021-3-12     来源:VOCs前沿公众号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日前,新华社全文发布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其中涉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预算安排资金536亿元。
      根据其摘要,2020年全年预算目标基本实现,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为支持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1、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75亿元,增长10%,重点支持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和打赢蓝天保卫战。

2、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17亿元,增长10.2%,主要用于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3、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增长10%,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4、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882亿元,增长11%,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

5、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一步支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给。


      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节选:

5.支持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75亿元,增长10%,重点支持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17亿元,增长10.2%,主要用于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增长10%,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882亿元,增长11%,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
      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一步支持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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