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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器检院采购臭氧气体检测仪等1
0台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8-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2330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器检院采购臭氧气体检测仪等10台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2,300.00

最高限价(元):1,202,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货物到达采购方处。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10日至20210618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06 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开标楼(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数字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

联系方式: 024-3126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联系方式: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880010400190121836083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铁军

  话: 024-23382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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