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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高精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发布时间:2023-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壮大实体经济,就要努力发展好“高精尖”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和价值链升级。

加快“高精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迫在眉睫

我国产业结构正处于传统产业向“高精尖”产业转型的过渡阶段,我国“高精尖”产业发展仍存在结构优化不足、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能力与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特别是在欧盟首个全球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即将实施的大背景下,我国将面临企业贸易出口成本增加、绿色贸易壁垒、制造业发展受限和引起新的贸易摩擦等方面的巨大影响,加快“高精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已迫在眉睫。

CBAM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欧盟CBAM机制下,全球绿色低碳产业链重构的迫切需求,为我国“高精尖”产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市场和政策发展机遇。但我国“高精尖”产业发展仍存在减碳压力巨大、出口产品纳入CBAM的比例较高、“高精尖”企业碳关税负担较重的风险。

把握机遇,加快我国“高精尖”产业稳定持续转型

2023年—2025年是欧盟碳关税实施的过渡期和重要窗口期,是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抉择期以及与国际接轨的关键时期。应充分把握CBAM机制过渡期的重要机遇,从技术创新、完善碳税市场等方面着手,加快推动我国“高精尖”产业稳定持续地向绿色低碳转型。

强化技术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链迈向价值链高端。围绕“高精尖”产业“卡脖子”技术领域,特别是针对制造业产业链研发设计环节、工业互联网原创技术、医药制造技术和化学材料等领域,加快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二是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围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技术薄弱环节开展创新研究,突破技术堵点,鼓励和引导企业特别是涉及纳入CBAM机制中的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广泛利用绿色低碳技术,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完善碳市场机制,引领绿色贸易发展。我国国家级碳排放交易体系于2021年启动,是全球新增最大的碳交易市场,约覆盖我国30%的碳排放量(近40亿吨温室气体)。市场化碳排放交易体系可以使面临CBAM挑战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一是通过碳税机制建立清晰的碳定价路线图,理清我国不同区域能源定价规则,积极探索适用于各区域“高精尖”产业的应对碳关税路线图,稳步将涉及能源密集型和高耗能的行业逐步纳入碳市场交易,分领域制定完备的低碳解决方案。二是利用好全国碳市场交易机制,尽快构建和完善科学透明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包括碳排放监测核查报告制度和标准体系),提升有偿配额比例和缩小中欧碳价差距,积极探索与国外碳市场协调对接机制,推动碳市场项目与欧盟CBAM项目互认,提升碳价机制的国际认可度。三是加快研究科学的碳税开征方案。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明确分阶段实施税率表,采用递进式分阶段提高税率;明确碳税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碳减排、发展新能源、创新碳吸收等活动和受影响低收入群体的补贴等。

引导企业主动作为,逐步融入国际化碳交易体系。一是建议出口行业、企业密切追踪欧盟政策变化趋势,做好CBAM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影响的分析评估,并加强对欧盟碳关税条款的合规性应对。二是促进“高精尖”企业“走出去”,鼓励在海外直接投资建厂,不仅可有效规避碳关税,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三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对受欧盟碳关税影响的产品进行碳盘查,及时测算出口产品全口径碳排放量,并根据产品现有的碳排放来源,通过多种减排手段降低碳排放量,建立内部碳价风险应对机制,评估碳价成本上涨对整体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前做好出口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四是鼓励企业尽早设立CBAM业务职能,建立计算产品碳足迹的管理系统(既包含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碳排放,也包括供应链端),以满足CBAM提出的信息披露和报告责任要求。

发挥政府在产业引导、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国际碳税风险。一是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贸易发展的配套政策。发挥出口退税政策和绿色关税的导向作用,优化绿色贸易结构;积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资源、服务的出口贸易,降低出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强度;建立出口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评价体系,完善出口产品碳记录,为准确核算出口产品碳强度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发挥中国自贸试验区核心承载区优势,依托区块链技术,整合“高精尖”产业企业信息和信用数据,建立碳税监管机制,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打造高效便捷的通关模式。三是建立绿色金融长效机制,引导区域“高精尖”产业合理布局,探索完善“高精尖”产业出口产品碳税补偿机制和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低碳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四是实现中国自贸试验区与发展中国家重点贸易区的联动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积极引导部分“高精尖”企业与发展中国家开展贸易合作,转变我国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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