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的要求。
在支持内容方面,延续“点线面”结合的模式组织示范项目,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点”上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制造新模式;“线”上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绿色供应链,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面”上由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整体实施方案,鼓励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立公共管理服务平台。
工作要求涵盖多个方面。申报城市需聚焦石化化工、机械(仪器仪表)等重点行业;要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协同,避免中央财政资金重复安排;第二批申报城市应与首批做好工作衔接,加强跨区域联合技改;做好项目审核,遴选优质项目;规范使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申报事项明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择优选定拟申报试点城市,每个省、自治区最多推荐1个地级城市,直辖市最多推荐2个所辖区(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占推荐名额,已纳入试点的城市不再重复申报。申报城市需编制实施方案并附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省级部门要强化试点工作落实,规范资金使用,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城市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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