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鼓励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统筹兼顾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促进先进技术引进和企业自主创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广泛收集、整理各地方、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以下简称《2008年目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2008年目录》中的部分条目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以下简称《2012年目录》)。并于2012年12月24日以公告2012第83号发布。
目录中仪器仪表商品调整内容较多,主要调整原因是技术规格升级,这源于国内仪器仪表产业的技术进步。近年来,本国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改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仪表产品档次不断提高,具备替代进口的能力。国家为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国内外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实时地调整了不予免税的进口仪器仪表商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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