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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各地出台措施助企业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0-2-5     来源:AIITRE融合发展联盟

疫情之下,开工难、用工难、面临资金链、供应链断裂风险……严峻挑战已经集中摆在了众多企业面前,企业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自救。与此同时,我国各级政府也密集出台政策,从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方面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携手企业共同“战疫”——

 

商务部:进一步便利技术进出口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3日,商务部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技术进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将服务企业、帮扶企业摆在技术进出口工作优先位置,切实支持企业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提出,积极推进无纸化流程,最大限度推行“不见面”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技术应用新功能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指导一线办事人员切实做好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和服务。尽量采取在线方式受理合同登记申请,对于因合同文本过厚造成在线上传不便等实际情况,可酌情采取上传合同文本关键信息页电子文本进行变通处理,待疫情结束后对完整合同进行补充审核。鼓励为技术进出口经营者提供合同登记证书寄送服务。(经济参考报)

 

北京上海等地相继放大招 诚意满满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压力,我国多个省份密集出台应对措施,与企业共同“战疫”。据记者了解,除了苏州外,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文件,从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方面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23日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这些措施包括——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1日至次年6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71日)。预计当年将为上海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同样在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以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文件指出,要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降低疫情灾害影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

文件明确,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份、2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23日,记者还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经开区管委会从医、食、住、行、供、销、外、保、审、奖十个方面出台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十条”,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经开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希望通过一定的政策引导,传达给企业这样的信息,那就是一时的困难并不可怕,我们将继续为创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全要素支持,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经济日报)

 

江苏多地出台新政助中小微企业共渡疫情难关

 

23日上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商务部点赞苏州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这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全国首个地方政府层面出台为中小企业“减负”的政策文件。

疫情紧急,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也给中小微企业带来巨大冲击。目前,不少中小微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配合防控疫情要求选择延迟开工,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江苏省委在131日召开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指出,要根据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提前做好政策的研究准备。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企业,要研究帮扶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22日晚,苏州积极跟进,在国内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出台10条具体措施,“干货满满”,全力支持受到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

《意见》指出,加大金融支持,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

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该《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为确保落实到位,苏州在每一条政策后均附上相应责任部门,企业遇到困难,可直接和对应业务条线、部门联系对接。

继苏州之后,省内多地也加入驰援中小企业的队伍,陆续出台相关政策缓解抗疫期间中小企业压力。

23日,南通市崇川区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予中小微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的意见》,对中小微企业给予金融扶持、减免房租等政策优惠,帮助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扶持对象包括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响应政府号召未复工或者经政府审批复工后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租户。针对疫情特点,南通市崇川区还鼓励开展线上保障性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对2020年上半年通过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获得贷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辖区法人机构,按贷款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盐城市人民政府23日连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意见涉及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实施稳岗就业政策、强化重点企业扶持、服务企业持续发展等五个板块20条细则,并公布了每一条意见的政府责任单位。

昨晚,泰州市出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两个文件、“双十条”硬核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帮助进出口企业稳外贸促发展。其中,《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支持进出口企业的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进出口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进出口总额增幅;加大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力度,争取资金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进出口企业开展贸易融资的,给予其融资成本80%的贴息,鼓励进出口企业利用信保工具规避风险,对意见施行期内企业投保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80%的补助。(江南时报)

 

山东省20条措施力挺中小企业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我省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尤为明显。“除了工人的工资,还要维持企业正常运作,最要害的是几乎没有了销售收入,资金链相当吃紧。”近日,多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反映。

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稳岗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20条马上能落地、能见效的应急政策举措。《意见》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小企业,有效期暂定3个月。

“疫情导致中小企业周转速度放慢,固定成本照付、工资照付必然带来资金链条紧张,成本费用激增。”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融资研究所所长迟泓认为,20条政策的出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关注与关怀,是及时雨,更是精准施策,“政策涉及资金、费用、成本、用工,是在疫情防控中作出贡献的中小企业最关注的生存问题。每项政策都能够具体落地,有措施、有要求、有时间、有牵头部门,对于企业来讲能够更容易地找依据,对标准,是实实在在的扶持优惠。”

发展资金是中小企业的“命门”所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今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银行机构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降低信贷融资成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降低对疫情防控相关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率,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合作担保机构在疫情期间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项目,减按50%收取再担保费;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期限可延长至15天,应急转贷费率由每日0.1%降低至0.08%以下。

同时,为中小企业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

稳岗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大众日报)

 

深圳发布福企”11条支持企业渡难关

 

日前,《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简称“福企”11条)推出,支持受疫情防控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深圳以“真金白银”帮企业,给予租金减免支持、生产经营支持、贷款贴息支持、融资支持、贷款保证保险支持、核心人才支持企业过冬,给辖区企业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深圳“福企”11条的主要内容包括:给予租金减免支持、生产经营支持、贷款贴息支持、融资支持、贷款保证保险支持、核心人才支持、攻关项目支持、劳动用工支持、招工支持、服务支持、叠加配套支持。

据深圳市福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产业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早谋划、早行动,短短4天,密集调研企业、行业协会,聚焦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推出了有担当、有分量、有温度、有针对性的政策。其主要特点为:

痛点“找得准”。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最突出的“痛点”是租金压力大、用工难。福田区直击“痛点”,精准施策,推出“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和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对业主减免租金”“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协助企业招工的人力资源机构给予支持”等政策,诚意满满、雪中送炭。

支持“力度大”。“福企”11条中,对单个企业给予的支持最高达到200万元,提出了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实行“一免两减半”,即1月、3月租金减半、2月租金全免,还明确了“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等政策。

政策“受惠广”。支持一家企业,受益的只有一家。支持一个园区,受益的将是几百家企业;支持一家金融机构,受益的会是几百个小微企业。

作为“有担当”。深圳福田区作为深圳中心城区,也是全市商贸、服务业中心,商贸业占全市比重近三成,集聚全市最多的供应链企业,为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所必需。(全国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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