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深圳市、青岛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单位及有关单位,有关民口中央企业:
我们编制形成一批科研项目指南(附件1),现正式发布,请严格按照指南内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项目论证,抓紧编报项目建议书。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确保论证质量。各单位要加强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组织本区域、本行业优势单位,坚持质量第一,科学论证技术路线、攻关方案、国产化水平、验证方案和里程碑节点等重点内容,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论证质量和时限要求。
(二)加强协同攻关。充分利用国内工业基础,积极吸纳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军民口优势力量,组建攻关联合体。
(三)坚持应用导向。发挥场景牵引作用,突出攻关成果在军工科研生产中的实际应用效果,对研制的设备仪器指标进行全面考核验证,开展试用或应用,促进攻关成果能用、好用、耐用。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应覆盖对应指南的研究目标、考核指标和应用验证等相关要求。对于论证深度达到任务书要求的项目,鼓励项目建议书和任务书合并申报(模板见附件2)。
(二)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基础研究水平、考核验证手段,以及优秀领军人才和稳定专业团队。
(三)项目研制周期按照指南要求,请科学测算、据实提出经费需求。项目国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70%。
(四)项目申报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科研计划的统筹协调,确保申报渠道的唯一性,避免重复。
三、有关事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以及深圳市、青岛市国防科工办归口负责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
(二)相关协会动员本行业、本领域优势单位参与竞争申报。
(三)各主管单位应于2025年1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国家国防科工局,并附项目建议书(或代任务书)3份、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3),以及电子文档(光盘形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10-88581393
李先生,010-88581276
附件:1.项目指南
3.项目汇总表
国家国防科工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