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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关于2026年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计
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来源:国家电网    编辑:衡盛楠    审核:张经纬 王静

01核查工作方式

文件核查:对供应商提交的纸质 / 电子文件进行统计核查,涵盖基本信息、财务信息、报告证书、产品线等 10 余项内容(以实际公告为准)。

现场核查:对供应商生产现场(生产设备、产线等)进行实地核验,同时复查文件核查的相关资料(具体内容以现场核查前通知为准)。

02核查范围

核实范围主要包括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材料,通信设备,数字化设备,通信设备,营销类物资,辅助类物资,仪器仪表,五金材料,金属材料,工器具,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水电工程服务,水电设备等,具体核实范围详见附件1

03核实时间

2026年核实工作计划如表1。根据实际情况,核实时间可能有所调整,各批次具体安排将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提前发布公告,请以相关公告为准。

 

补充核实是对核实目录内的供应商,开展其生产能力专项核实和确认的工作。补充核实范围包括:未参加年度核实、已参加年度核实但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已参加年度核实且重点核实内容不齐全,但已整改完毕的供应商。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补充核实将不定期开展,请关注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核实申请管理页面查看可参加的核实项目,按需提交核实申请参加核实工作。

针对已在2026年度前期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中发现不具备产品生产能力的供应商,应在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后再申请补充核实工作。如经补充核实仍不具备该产品生产能力,在2026年度后续补充核实项目中,将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应产品的补充核实申请。

 

04核实流程

核实流程详见附件2。拟申请参加核实的供应商,需及时关注ECP2.0相应产品具体核实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核实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05注意事项

核查为 “一次性全核查”:材料缺失 / 信息不准确的,仅允许 1 次补充,不重复受理;不良行为处理:提供虚假资质的,将通报监管部门;

资质文件有效期:参与核查时,资质文件(如生产许可证、土地证等)需在有效期内。(附件:2026 年核查产品目录、核查流程,可通过国家电网 ECP2.0 平台获取)

 

附件1.2026年核实产品目录

附件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流程如需获取更多详细内容,请登入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com/2512153858283303_20190714344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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