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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

发布时间:2026-3-30     来源:浙江经信    编辑:衡盛楠    审核:张经纬 王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壮大优质企业梯队,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根据《浙江省加快优质企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浙制高办〔202549号)《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大企〔2025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企业)和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以下简称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申报省单项冠军企业的主体需满足《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和相关要求,且原则上应为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申报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主体,需满足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以下简称入库标准,见附件1)。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强且暂不满足入库标准的创新型企业,作为省单项冠军种子企业(相应标准见附件1)同步纳入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培育库)。

(二)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

1.企业申报。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拟申报企业需于420日前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指引后续发放)。

2.初审推荐。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于430日前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完成所辖地区申报企业的初审推荐和系统审核,按照基本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提升推荐质量。

3.复审报送。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推荐的企业开展材料复审,根据相关标准审核后,于5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通过“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完成上传报送,并同步完成系统审核。

4.培育入库。省经信厅对各地推荐企业依照入库标准开展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纳入培育库,入库名单以“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审核结果为准,不再另行印发。

5.遴选认定。省经信厅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行业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认定并发放证书。

6.动态管理。省经信厅对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省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均需于530日前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更新相关情况(前两年相关数据可自动导入,仅需更新2025年相关情况),未按时更新的省单项冠军企业将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提醒,未按时填报的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将不再纳入培育库,且2年内不得申报入库。

二、隐形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

(一)遴选对象

隐形冠军企业认定采取限额推荐方式(见附件3),推荐需兼顾不同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中型企业为主,超出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2026年需复核对象为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新申请和复核企业应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见附件45)。

(三)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

1. 新申请企业和复核企业于814日前,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请书》(见附件6)《浙江省隐形冠军复核企业申请书》(附件7),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8)。

2. 设区市经信局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审核力度,确保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对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隐形冠军企业,未通过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3. 各设区市经信局于817日至831日集中组织开展初审推荐工作,于9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经信厅。同时,附件6、附件7有关纸质材料各邮寄一份至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296号)。

省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事项联系方式:

申报事项咨询 余老师,电话:0571-88229851

平台技术咨询 高老师,电话:0571-87113551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事项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 刘恒,电话:0571-87056929

省中小企业促进中心 陶圆,电话:0571-85155007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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